苏州相城:“智驾之城新年第一跑”活动举办******
为深化“双中心”建设,打造“智驾之城”品牌,2023年1月1日上午,苏州市相城区举办“智驾之城新年第一跑”活动,畅想发展智能车联网产业的“速度”与“激情”, 迈出逐梦南天成、起跑再出发的铿锵步伐,以奔跑奋进的姿态开启自动驾驶新年新篇章。
智能车联网产业是相城重点打造的三大产业创新集群之一。从2017年开始,相城积极抢抓数字经济新赛道、主赛道,以苏州高铁新城为核心,围绕“聪明的车”“智慧的路”“灵活的网”构建全产业链生态,聚力打造“智驾之城”。当前,作为相城区发展智能车联网产业的核心区域,苏州高铁新城已集聚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超百家,汇集产业人才超4000人,一批领跑企业在这里快速成长、从技术研发走向量产。
活动上,来自Momenta、挚途科技、智加科技、轻舟智航等多家头部企业的Robobus、Robotaxi、无人重卡、无人清扫车等多种车型齐聚,车辆数量突破了130台。
除了车型、车企阵容“豪华”,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发车路线涉及苏州高铁新城、元和街道、黄桥街道,元和路线全程4.2公里,黄桥路线全程4公里,相城区三板块梦幻联动、同步进行,而活动发车的起始点,设置在苏州高铁新城的“智驾大道”南天成路,全程共计20分钟。
吹响开启“双中心”建设的“集合号”,打响铺展“智驾大道”的“发令枪”,奔涌向前的智能驾驶车辆,既行驶在南天成路“智驾大道”上,也行驶在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的坦途大道上。新的一年,相城也将以“双中心”打造为抓手,持续推进车联网产业发展,推进江苏省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车联网产业创新集群。
车联网产业是相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赛道,也是相城正在打造的三大标杆产业创新集群之一。目前,相城已聚集相关企业超2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50家,招引和培育了Momenta、智加科技、挚途科技等创新型企业,产业链涵盖30余个细分领域,2022年相关销售规模近200亿元,实现60%以上的增长速度。
在2022年11月3日的苏州市智能车联网产业创新集群推进会暨第四届全球智能驾驶大会上,相城全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开放相城区全域489平方公里、道路里程1906公里作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区域。开放苏州高铁新城28.9平方公里、道路里程162公里,作为有条件开展“主驾无人”的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
作为相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核心区,苏州高铁新城打造的“智驾大道”——南天成路,既是苏州高铁新城的主干路,也是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之路。当前,近20个产业楼宇载体依次分布,超百家智能网联汽车企业集聚于此,场景上新、量产应用、合作示范,在这段近4公里的南天成路上,每天都上演着智能驾驶的“速度与激情”。(苏轩)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